州纪委州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推进以案促改,着力补齐监督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办案短板。
以2019年度省委党风廉政检查考核组反馈问题为切口,加强自检自查,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对州直各单位党委(党组)2018年以来办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对标对表、找准症结。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有的案件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处理依据引用不当、证据收集不全不规范、处分决定行文不规范等办案质量问题,州纪委州监委以突出问题和相关案例为题材,聚焦业务重点,组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监督联系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业务培训,加强对监督联系单位自办案件的业务指导,严格把关案件质量,下足“绣花”功夫,手把手传授,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破解“不会办”问题,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州纪委州监委领导约谈9家自办案件问题突出的监督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梳理监督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办理的案件质量问题清单,“点对点”“一对一”进行通报反馈,督促限时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制发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在此基础上,组成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案件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