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之作为管理和教育党员干部的有效抓手,前移监督关口,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抓在日常、管在经常。1至7月,全市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6人次,在“四种形态”处理中占56.9%。
市纪委市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过程。围绕“六大纪律”,聚焦党员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教育、挽救党员干部的常态,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将开展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有力举措。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传统节日等,扩大日常监督覆盖面,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此外,在“常”和“长”的基础上,做深做好“细”和“实”文章,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发廉政短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好专题廉政党课等多种宣传教育,将小问题小苗头遏制在萌芽阶段。